一文带你读懂:

什么是可信数据空间?

可信数据空间是基于共识规则,联接多方主体,实现数据资源共享共用的一种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,是数据要素价值共创的应用生态,是支撑构建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的重要载体,能够实现跨机构、跨行业、跨地域的数据安全可信流通,形成数据价值的协同释放机制。可信数据空间不仅仅是一个技术平台,更是包含规则机制、治理体系、生态主体的复合型数据流通系统。其核心理念是“信任赋能流通”,即在数据全生命周期中建立信任机制,保障数据归属明确、交易合规、安全使用。具体来看,可信数据空间包括以下几个维度:

  • 技术维度:包括数据确权、加密计算、可信执行环境、身份认证、访问控制、审计等技术手段,实现数据“可用不可见”“全程可控可追踪”,确保数据在采集、存储、传输、处理全过程安全可信。
  • 制度维度:通过统一标准、法规政策及合规机制,规范数据使用权限、数据资产化、隐私保护,制定统一的数据分级分类、安全审核、授权使用等治理规则,形成数据流通的规范,实现跨组织、跨行业、跨区域的合规数据流通。
  • 生态维度:涵盖数据提供方、数据服务方、监管方等多元主体协同参与,通过明确各类角色责任,推动形成合作共赢、良性互动的数据流通生态,共同维护数据空间的健康发展。

可信数据空间概念图

可信数据空间的本质是实现数据在合规前提下“可用、可信、可控”的流转,支持数据要素的资产化与市场化。它打通了单一机构的数据壁垒,推动跨界跨域数据融合创新,成为数字经济新阶段的数据基础设施核心。

为何成为国家级战略

数据作为新时代的重要生产要素,正被纳入国家战略视野。我国高度重视数据要素市场建设,明确将数据作为“数字经济第一资源”加以培育与利用。随着《数据安全法》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等法律法规的实施,数据安全与合规成为数据流通的“红线”,传统的数据孤岛、信息壁垒及信任缺失问题日益突出,严重制约了数据资源的价值释放。

“数据能否有效流通,关键在于‘可信’。”这一命题成为政府和产业界的共识。国家数据局推出的《可信数据空间发展行动计划(2024-2028年)》应运而生,明确提出建设覆盖全国、跨行业、跨领域的可信数据空间,推动数据资源在合法合规前提下高效、安全地共享共用。

一、政策背景:服务要素化改革,破解数据“沉睡”困局

近年来,数据作为继土地、资本、劳动力、技术之外的“第五大生产要素”被正式纳入国家经济架构。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》(简称“数据二十条”)中明确提出要“建设数据资源交易基础设施”“探索数据共享和交易可信机制”。可信数据空间正是这一战略背景下的产物,其提出旨在解决当前制约数据要素流通的三大核心障碍确权难:数据权属模糊不清,难以有效界定责任和收益;流通难:数据缺乏安全机制,跨组织共享风险高、成本高;使用难:担心“数据共享失控”,导致“有数据不敢用”。

可信数据空间的提出,正是为了在制度和技术层面协同发力,打破“数据孤岛”、激活数据资产潜力。

”数据二十条“

(来源:中国政府网,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_中央有关文件_中国政府网

二、国际趋势:与国际数据空间平台同频共振

欧盟于2020年发布《欧洲数据战略》,旨在创建一个单一的数据市场,以确保欧洲的全球竞争力和数据主权。根据该战略,欧盟在健康、农业、制造、能源等14个重点领域构建共同数据空间,这些数据空间将逐渐相互连接,形成单一的数据市场。与此同时,由欧盟直接主导的IDS,通过IDSA推进覆盖30多个国家, IDS参考架构已成为欧洲数据空间事实标准。欧洲2024年数据空间数量由136个增长至189个,增长量超过2023年全年增长量的两倍多。

数据空间IDS

我国可信数据空间的提出,不仅是对国际前沿趋势的响应,也是基于中国特色数据制度的本土化创新,强调以“统一架构 + 差异部署”的方式打造符合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现实的基础设施体系。

三、实践探索:试点先行,产业推进形成“政策—技术—场景”闭环

从地方实践看,北京、上海等地已率先开展可信数据空间试点,围绕医疗、金融、工业、政务等重点领域探索“数据不出域、可用可控”的新型数据合作模式。这些探索为可信数据空间的大规模推广积累了经验,也验证了其可行性和制度优势。可以说,可信数据空间的提出,是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“双向奔赴”的结果。

可信数据空间不仅是技术创新,更是制度创新的体现。它以共识规则为基础,联结数据提供方、使用方、监管方等多元主体,通过统一规则、可信环境和多方协同,打破数据孤岛,构筑开放协同的数据生态。这一国家级战略,将为构建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、支撑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。

多维支撑体系

长期以来,“数据基础设施”更多被狭义理解为数据中心、云平台、算力集群等物理层面资源的建设,强调存储能力和计算能力。然而,在数据要素迈入市场化配置新阶段的背景下,单一的算力和存储已无法满足跨域、跨主体的数据协同需求。可信数据空间作为“新型基础设施”,其核心价值不仅在于承载数据,更在于以可信机制保障数据在流通过程中的可控、可用和可计量。因此,它是一种“制度+技术+生态”三位一体的复合型基础设施,具备如下多维支撑体系。

一、平台基础:构建可信数据枢纽

可信数据空间在平台层面构建统一的数据底座,承载数据的汇聚、治理、调度与服务能力,其核心目标是支撑跨组织、跨系统、跨行业的数据资源按需调度、安全共享。

  • 数据中枢能力:通过建立数据目录、元数据管理体系,实现对接入数据的统一登记、标准化治理、全生命周期管理,为数据的可信流通提供统一入口。
  • 安全计算能力集成:支持数据“可用不可见”,实现“数据不出域,价值可流通”。
  • 跨域数据协同能力:通过数据接口标准化、协议互认机制,打通行业与区域壁垒,支持异构系统之间的数据互操作,保障不同可信数据空间之间“连得上、调得通、控得住”。

这一平台体系并非单一中心化结构,而是基于分布式信任的“空间-网络”架构,通过多中心协同互联构成全国统一的数据要素流通基础网络。

二、制度基础:构建法规与治理体系

如果说技术体系是可信数据空间的“发动机”,那么制度体系则是其“方向盘”。可信数据空间建设离不开制度层面的四梁八柱,包括法律法规、标准体系、政策引导与治理机制四个层面。

  • 法律保障框架明确:《数据安全法》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等数据立法构成了数据流通的底层法律约束,为可信数据空间提供合规基线。
  • 政策引导持续发力:国家发改委、国家数据局、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陆续出台政策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建设,并在“智能算力中心”等工程中纳入可信机制建设要求,提升政策协同效应。
  • 标准体系逐步完善:包括数据分类分级标准、数据资产评估标准、数据交易标准、技术接口标准、身份认证与访问控制标准等,确立数据流通“通用语言“。
  • 多元共治的治理机制:推动政府、企业、行业组织、科研机构等共建治理机制,实现“技术治理+制度治理+算法治理”的多重协同,确保空间运行公开透明、风险可控、责任可溯。

这些制度要素共同构成可信数据空间的规范基础,保障其在技术演进与场景落地中具备合法性与治理力。

三、生态基础:构建多元协同格局

可信数据空间不仅仅是系统平台,更是多方共同参与的数据资源协作场域。其生态体系以“主体协同、责任共担、价值共享”为核心,构建横向联合、纵向贯通的立体网络。

  • 数据提供方:是在可信数据空间中提供数据资源的主体,有权决定其他参与方对其数据的访问、共享和使用权限,并有权在数据创造价值后,根据约定分享相应权益。包括政府部门、科研机构、企业等原始数据持有者,是可信数据空间的“供给源”。
  • 数据使用方:在可信数据空间中使用数据资源的主体,依据与数据提供方等签订的协议,按约加工使用数据资源、数据产品和服务。如平台企业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、科研单位等,是以数据驱动决策和创新的“需求端”。
  • 数据服务方:在可信数据空间中提供各类服务的主体,包括数据开发、数据中介、数据托管等类型,提供数据开发应用、供需撮合、托管运营等服务。
  • 生态监管方:如数据交易所、行业主管部门、第三方审计机构等,承担数据流通过程中的“规则制定与监督执行”。
  • 技术支撑方:包括云计算服务商、区块链技术提供商、可信硬件厂商等,保障基础设施运行和技术升级。

可信数据空间多维支撑体系

可信数据空间所构建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,不再仅限于“算力+存储”的物理形态,而是延伸为涵盖 平台能力、制度规则和生态体系 的综合性、融合型数据基础设施。它形成了“产数融合”的新型生态系统,不仅促成数据资源的高效配置,也激发出围绕数据的新技术、新业态与新模式。

盘活数据资产:释放数据要素价值

当前我国数据资源“多而不强、散而不统、用而不信”的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,海量数据被封存在“数据烟囱”“信息孤岛”中,处于“沉睡”或“沉没”状态。在此背景下,可信数据空间以“可用不可见、合规可控、协同共赢”为核心理念,正成为打破数据孤岛、盘活沉睡资产、提升数据要素价值配置效率的关键路径。

一、可信管控:保障数据安全合规

数据资源价值能否释放,关键在于是否敢用、能用、好用。当前,数据使用过程中存在合规风险模糊、数据泄露频发、权责划分不清等问题,直接影响数据流通的信任基础。可信数据空间通过构建系统性的安全合规机制,为数据可控使用提供底层保障。

  • 建立数据使用全过程的合规审计机制:通过访问控制、使用授权、用途限定、行为记录、智能审计等手段,确保数据在流通过程中符合数据安全法、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规。
  • 强化安全计算与隐私保护能力:运用各类加密技术,实现“数据可计算不可见”,保障数据持有方权益不受侵害。
  • 推动责任机制清晰化与权益机制明晰化:明确数据提供方、使用方、服务方、运营方等各参与主体在数据生命周期中的权责边界,防止“责任空转”与“收益失衡”。

通过上述制度与技术手段,可信数据空间为数据流通营造出“信任可生长、安全有保障、行为可监管”的环境基础,破解“能用但不敢用”的现实难题,不仅增强了数据交易和协作的透明度,也有效提升了数据市场的信任水平与运行效率。

二、资源交互:打通数据壁垒

传统数据流通模式中,数据集中封存在各主体自建系统中,存在“数据有界、流通无门”的困境。可信数据空间通过构建统一数据注册、管理、调度与使用机制,推动跨领域、跨层级、跨系统的数据有效协同。

  • 实现数据资源的标准化治理:借助统一的元数据体系、数据目录体系,实现数据资产登记、分类分级、标签化处理,提升数据资源的可识别性与可调度性。
  • 搭建可信连接机制:基于区块链、数字身份认证、智能合约等可信技术,实现多源异构系统之间的数据调用与共享,保障“数据在哪、价值流向哪、责任归属哪”全流程可追溯。
  • 推动数据跨域流通机制落地:以“数据不出域、模型可流转”的理念,建立异构数据空间互联互通标准和技术接口,实现数据在不同机构、区域之间“合规可流通、机制可闭环”。

这一机制的建立,从根本上打破了数据资源“各自为战”的割裂格局,不仅实现了不同数据空间间的身份互认与数据共享,还为跨组织场景下的数据调用与服务交付提供了底层支撑。

三、价值共创:数据资产化管理

数据资产化是实现数据要素化配置的核心环节。可信数据空间通过全生命周期的资产化管理体系,将分散、非结构化、不可评估的数据资源转化为具备确权、可定价、能交易的数据资产。

  • 推动数据确权机制探索:基于“使用权优先、收益权共享、所有权不转移”的数据权属框架,探索数据的“可控确权”与“多元共权”模式,为数据入表、入账、入市提供依据。
  • 完善数据资产评估机制:引入多维度资产评估模型,包括数据质量、使用频次、来源合法性、算法适配度、市场潜在价值等指标,实现数据价值定量化、可视化。
  • 建设数据资产运营机制:建立数据资产登记、定价、授权、计量与分账体系,配合智能合约实现价值闭环,使数据能够成为企业运营与财政评估中的真实资产项。

这一资产化机制,将数据从“不可度量、不可定价”的资源,转化为可运营、可交易、可投资的关键要素,加快数据要素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进程。

四、数据应用创新:拓展数据价值创造的新场景

数据价值的最终体现,在于其对生产力的促进与对新模式、新业态的催生。可信数据空间通过提供标准化的数据接口、安全可控的开发环境与高质量的数据资源供给,为数据创新应用提供沃土。

  • 支撑产业链数据协同创新:助力传统制造业、农业、物流等行业打通上下游数据壁垒,提升供应链协同能力,构建面向全生命周期的智能决策体系。
  • 推动区域一体化数据资源共享:依托国家一体化数据空间布局,推动跨地区政府、企业、公共服务机构之间的数据高效协同与业务融合,提升区域治理智能化水平。
  • 赋能科研与公共数据创新:开放高质量的公共数据资源,服务科技创新、人工智能模型训练、社会治理分析等场景,实现数据公共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双重释放。

通过对数据应用场景的深度挖掘,可信数据空间真正推动数据从“后台资源”向“前台动力”的角色转变,成为数字经济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驱动器。

可信数据空间能力视图

(来源:国家数据局网站,关于印发《可信数据空间发展行动计划(2024—2028年)》的通知(国数资源〔2024〕119号)-国家数据局

可信数据空间通过打破孤岛、保障安全、资产运营与价值转化四大机制,真正打通了数据从“被拥有”到“被使用”再到“被创造价值”的全链条路径。它不仅是解决数据沉睡问题的“钥匙”,更是推动数据要素融入实体经济、释放数字价值红利的“主引擎”。

可信数据空间,是新时代数据治理和数据要素市场的“信用底座”,以制度创新和技术融合为核心,破解数据流通中的信任瓶颈。它不仅是数字基础设施,更是数据价值释放的制度引擎,是我国迈向数字强国的关键一环。随着《可信数据空间发展行动计划(2024-2028年)》的稳步推进,未来的数据市场将更加开放、高效、安全,成为推动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的战略支撑。